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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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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精选10篇)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精选10篇)】,供你选择借鉴。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篇1

我心中有许许多多不同类型的偶像,其中最让我崇拜的是著名诗人、作家、儿童文学家、翻译家——冰心奶奶。

冰心奶奶从小就喜欢学习,阅读了大量的中国古典小说,为以后的创作打下了结实的基础。冰心奶奶为我们少年读者写了不少的书,《归来以后》、《我把春天吵醒了》、《再寄小读者》《小桔灯》等等。其中,我读了《小桔灯》这本书,文中的小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着我,女孩子给我一盏小桔灯,它象征着星星之火,象征着革命的前途无限光明,象征着革命事业的胜利。

冰心奶奶的散文创作呈现了新的思想风貌,歌颂劳动人民,歌颂欣欣向荣,日新月异的祖国,充满爱国主义的激情。我在书中得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篇2

偶像,不一定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不一定要有俊朗的面容,不一定要有蒸蒸日上的事业。他可以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人。

他们,穿着老土的黄色服装,每天都要以十倍的努力才去换取仅以糊口的工资,但每天都无怨无悔,一直在为这座城市贡献出自己微小的力量。可就算是这样,他们却得不到任何的尊重,我也不例外,直到又一次……

那是一个寒风禀冽的冬天,我哆嗦地走在放学的路上,手中还拿着一袋面包,边走边吃。这时,眼前浮现出一位白领,他若无其事地把手中的塑料袋扔在地上,旁边的一位清洁工看了,放下手中的扫帚,疾步跑到白领面前,带有点命令的口气,说道:“请你把垃圾捡起来!”又来了,我厌恶地皱起眉头,面包已经吃完了,我也把塑料袋扔在地上,脚步慢了下来,准备看好戏。不出所料,白领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摆摆手:“去!要捡你自己捡!”清洁工说道:“你不给我捡起来,我就喊人了。然后让全福建人都知道,再传到你上司那,让你连西北风都喝不成!”白领依然是不屑地说到:“就你?你那嗓门就算是喊哑了,也不会有人来管你!谁靠近你呀,准会被你的臭味吓到!”清洁工不听,竟喊起来了,不一会,这里便从四面八方涌来了许多人。“大家快来看呀!白领扔垃圾了!”白领有点后悔了,从包里拿出一叠百元大钞,交到清洁工手上,“大哥,行行好,别叫了!”清洁工竟“不识务”地把手一翻,钞票一下去“哗哗”地掉地上了,“拿走你的钱!钱在我这不是万能的。就算有一天我饿死了,也不会收你的‘贿赂’!好啊,你要是不想被炒鱿鱼,就把垃圾捡起来!”“说得好!”“有志气!”人群中传来了一阵喝彩。白领在声音中,面红耳赤地捡起了垃圾。清洁工这才说:“好了好了,大家都散了吧!没事了!”说完,他便捡起扫帚,又去干活了。

我看了。尴尬地捡起我扔在地上的塑料袋。我想,那些钱是每一个清洁工好几个月的工资,但他却不像其他人一样,而是那么敬业奉献,这种品质,难道不值得我敬佩吗?想到这,我早已打心里敬佩他,以他为我的偶像。

那位清洁工,我的偶像,无时无刻推动着我人生的道路上大步前进。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篇3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偶像,他也许是一个当红明星,也许是一位英雄,也许是让你感动的人,也许是让你钦佩的人。

我当然也有偶像了,但是,你可别认为我是一个追星族,因为我的偶像不是现在的当红明星,而是著名作家莫言。莫言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本土作家,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华人作家。

之所以选择他作为我的偶像,第一个原因:他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巅峰。早在一九八七年,莫言创作的中篇小说《红高粱》就获得了第四届全国中篇小说奖,20_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1987到20_这22年间,他获得过大奖17个,小奖项更是多。

他是我的偶像还有一个原因:莫言在小学五年级时因__辍学,在农村劳动长达10年,主要从事农业,种高粱、种棉花、放牛、割草。在__期间无书可看时,他甚至看《新华字典》,尤其喜欢字典里的生字。后来,莫言靠着《中国通史简编》这套书度过了__岁月,接着又背着这套书走出家乡。

莫言在汉语文学面临艰难境地的关键时刻,以自己的探索和成就,向世界、也向汉语文学自身,证明了汉语文学的发展前景和远大前程。这就是我的偶像——莫言。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篇4

姐姐一向是我学习上的榜样!她不仅仅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在六年的小学生涯中,她还始终坚持着高昂的学习劲头!

记得在去年,姐姐面临着小升初的考试,所以,她每次写完作业后都要进行复习。

在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和姐姐一齐写作业。我很快完成了全部作业,不禁心花怒放。于是,我瞥了一眼身边的姐姐,发现她早已写完了家庭作业,正抱着一本课外辅导书,全神贯注地看呢!哎,算了,还是不要打扰她了。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是无聊,就走过去用手轻轻地拉了一下她的衣角,自顾自地说:“姐,陪我玩,行吗?”她好像没听见我说话似的,面不改色,仍旧低着头认真复习。见此情景,我生气得直跺脚。“妹妹,姐姐就要毕业了,我想你也期望姐姐考上一个好中学,是吗?”我点点头。“好,你别打扰姐姐!”说着,姐姐又把视线移到了书中。我只好扫兴地叹了口气,自我玩去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玩累了,就踮着脚,慢慢踱步走向正在刻苦努力学习的姐姐。“姐,你怎样还在学呀?都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了!”可她头也不抬,只是把一个手指头放到嘴边,“嘘”了一声后,就冲我轻轻摆了摆手。又经过很长时间后,姐姐突然站起身,并冲我笑着说:“我刚才在思考一道难题,此刻最终想出来了!来,咱俩一齐吃饭去!”说完,她便手舞足蹈地拉着我,去吃饭了!

是啊,姐姐就是这样一个热爱学习的人,她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篇5

在成长过程中,我们不免要认识许多东西,了解许多东西,也就渐渐有了自己心目中的偶像。

偶像往往都激励着你,使你追求他,向他看齐。当然,我也是追星族,可我追的明星可与你们迥然不同。你追求的是他们的外表、歌喉和演技。而我追求的是他们的作品和他们生生不息的精神。

清朝的曹雪芹和吴敬梓可是两位大人物,他们分别写了《红楼梦》和《儒林外史》这两本著作,曹雪芹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出身高贵,晚年的生活却穷困潦倒,倾毕生心血才写了不朽的名著《红楼梦》。他历尽一生心血只为了《红楼梦》,正是我对他的钦佩之处,他有如此之大的决心和耐心,真是令人赞叹。吴敬梓虽出生于宦官之家,对文学创作有独特的天赋,但最后却沦落成了一个穷苦的人,他饱尝了生活的艰辛,广泛接触了下层人民的生活,看到了社会上的种.种黑暗,对《儒林外史》的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时间虽只有十年,远远比不上《红楼梦》,但他的精神令人敬佩。

说完古代的再说现代的,就数冰心和鲁迅了,我既喜欢冰心的《繁星》、《春水》,里面优美的诗句仿佛感受到冰心就在我身边。冰心原名谢婉莹,现代著名女作家,儿童文学家,翻译家。她的散文笔调轻盈灵活,感情细腻澄澈,以女性细腻的“清致”和天真烂漫的“童心”以及那婀娜多姿的文笔,构成了冰心散文的独特风格,《小桔灯》《樱花赞》是她的代表作。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使我记忆深刻,它深刻揭示了旧社会的腐朽和人们的不幸。鲁迅原名周树人,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作有《鲁迅全集》,他是世界文坛上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

这些名人都是我的偶像,而我的梦想就是向他们一样成为作家!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篇6

很多人认为,偶像就是帅哥美女;也有的人认为,偶像是歌手演员。但我认为,偶像是有实力的人。

我的偶像是成龙,我喜欢他并不是他的大哥气质,也不是他演技的高超,而是他努力奋斗的精神。小时候,常看他的武打片,觉得他就是一位武打演员。后来,我爱看电影后面的职员表,发现他不仅是一位优秀的演员,还是一位大导演。再后来,我长大了,他有时参加了一些娱乐节目,我发现他还算是一位歌手。这么厉害的一位人物怎么能不成为大家心目中的明星呢?

但后来我才发现,我都错了。我应该欣赏的不是他的才华,而是他在背后努力奋斗的精神。我开始慢慢了解他,他的经历令我深深地感动,我发现他原本是演跑龙套的,而且经常演死人,但他没有为他的角色而生气,他仍然努力的去演死人,有一次,他被导演叫上车,他只是做出了一个尊重他人的小细节而被导演看中,从此摆脱了龙套的细节。

就这样,他慢慢地开始演主角,被大家开始注意。在以前,没有威亚,演员们都来找替身,但成龙不这样做,他认为那样是欺骗观众的行为,所以他坚持自己的戏自己演,他觉得自己从小习武,身体强壮,应该没事,他更希望自己能在观众面前留个好印象。

从此,他拍过无数的电影,比如《醉拳》、《A计划》、《替身的传说》、《龙兄虎弟》等,这些是他年轻时拍的,而且,这里面有几部是他自己导演的。这些电影的难度很大,成龙的身上遍体鳞伤,多处骨折,但他仍坚持他的原则,就是不找替身,他立刻成为了中国最有名的明星。后来,成龙渐渐老了,他和他的妻子生下了中国的一位明星,房祖名。成龙的演艺生涯并没有结束,他又先后拍了《神话》、《十二生肖》、《新警察故事》、《警察故事2013》等,这些是他中老年时的杰作,电影里的他明显变老,但他还是不用替身。然而,他为了拍戏,却很少回家看望家人,因此,他对他的家人表示惭愧内疚。

这就是我的偶像,他为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由一个跑龙套的到电影主角到电影导演再到中国最受欢迎的明星,他努力奋斗、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深深地感动和敬佩。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篇7

有一天,我们全家吃完饭,正要回家时,忽然见到一为外国人,我兴致勃勃、迫不及待的想要和这位外国人说话,但是,我会的英语不多,怎么和他说话呢?唉呀!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正当我这个大部份的英语都不懂的小孩,一个头两个大、不知所措时,爸爸像个万事通一样,突然跑到我的眼前,然后用一口流利的英语,轻轻松松跟那位外国人讲长篇大论的英语。多么厉害啊,我当场目瞪口呆,好佩服我的老爸!

我充满羡慕和崇拜的问爸爸:“为什么你会讲这么一口流利的外语文呢?”爸爸自信满满的告诉我:“最好是要认真读,就会像我一样了!”我觉得爸爸说得很有道理,所以我从那一天开始就认真的K英语。

经过一年半载,我的英语虽然不是一日千里,但也进步得很多,许多人都对我刮目相看,这一切都要感谢我的爸爸。但是我想要比爸爸更厉害,所以经常和同学比赛英语呢!至于我和哪一为同学比英语,让我卖个关子,下一段再告诉你!

想知道我和谁比赛吗?那就是我们班上的王牌高手——游宇捷,她永远是我们班上的第一名。有一次上完英语课的时候,我考她几个句子,她有如我崇拜的偶像——我的爸爸一样,很快的说出正确的答案,和我爸爸一样厉害,不愧是永远的第一名!

语言是人和人之间重要的沟通工具,所以我要像我的偶像好好学习,将来像我崇拜的偶像——我亲爱的爸爸一样,才不会看到外国人就瞠目结舌,变成哑巴了!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篇8

世界上最美的东西看不见也摸不着,要靠心灵去感受,只要向着阳光,便不会看见阴影,这一句话好像已经早刻到我的脑海里了,因为这句话是我的偶像海伦凯勒的名句。

众所周知,海伦凯勒是一位残疾人,他是一个聋哑盲人,也正是这位聋哑盲人,用不屈和平凡创造了非凡的人生,海伦凯勒一岁时,失去了视力和听力,后来又慢慢不能开口说话,他没法与人交谈,所以海伦凯勒在七岁时学会了手语,还学会了如何看书。就这样,他在黑暗中摸索着长大了,海伦凯勒的一生是不平凡的一生,他用坚强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他用不屈写下了我的一生他用拼搏写下了走出黑暗,海伦凯勒晚年依然不凡,他为盲人慈善基金会筹募资金,并在各地兴办盲人学校,与他们分享自己的经历以及与他们生存的意义是,他是残疾人,让他活得甚至比健康健全的人还有价值。

我记得那时刚上初一不久,突然有一天我的耳朵听不见了,我去了医院,医生说只是上火了,吃点药两三天就能好,可是我到了第五天也不见好,我害怕了那种恐惧的心理笼罩我整个人我一遍遍的用手在耳朵旁边摩擦,一边又一边拉扯自己的耳朵也都无济于事,我现在也能想想当时我的心情,一个耳朵听不见的人是多渴望听到外界的声音,三天后,我好像习惯了我的世界没有声音的安静,后来我想,我只是短暂性的耳聋,可是我的偶像比我严重多了,我为什么就不能学学他呢?我虽然做不了像他一样的人,但是我可以学习他向阳光出发的精神。

现在我想说我会在以后的道路上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下去的,无论有多大的挫折,我也会向着阳光出发的。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篇9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这句话便是形容曹操的。在许多人的眼中,曹操是一个奸臣,我要说他就是我的偶像,你们也许会大跌眼镜,现在我来说说我崇拜他的理由吧。

曹操儿时任性好玩,很多人认为他平庸无能,其实这只是表象,曹操胸怀大志,善于谋略,是匹“千里马”,只要有伯乐,他一定会成为“一代虎臣”。

二十岁时,曹操被任命为洛阳北部尉,他一到职,就严肃法纪,即使皇帝的宠臣违禁了,他都毫不留情,将他处死。曹操军令严明,自己的马践踏了老百姓的庄稼,他便依照法规,割发代首,他这种以身作则的精神令我钦佩不已。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董卓倒行逆施,专揽朝政。当各路诸侯纷纷作鸟兽散时,曹操孤身一人铤而走险,深入王宫刺杀董卓,却以失败告终。但他没有屈服,散尽家财,招募义兵继续讨伐董卓。曹操视死如归,他说:“人死了,就好比在夏夜吹着凉风睡着了一般。”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

在官渡一战中,袁绍拥有精兵十万,战马万匹,而曹操的兵力远逊于袁绍,但他善于听取别人的建议,扬长避短,偷袭乌巢,焚毁袁军的粮草,从而以少胜多,大获全胜。曹操清点袁绍的书信,得到自己部下勾结袁绍的信,他却一把火把这些信给烧了,他说:“当时袁绍强大,我自身都难保,何况众人呢!”这是何等的胸怀——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啊!

曹操是一位用人大师,他唯才是举,文有荀彧、许攸等人,武有徐晃、张郃等人,为成就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曹操擒获关羽之后,没有杀他,好生款待,最后放他去找刘备,甚至赠他宝马,这已是世代传颂的美谈。

很多人认为曹操是奸臣,是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但是当时军阀割据,局势一片混乱,曹操这样做,是谋略之举。孙权曾经派使臣进谏曹操,要他取代汉朝自称大魏皇帝。曹操将孙权来书遍示内外群臣,说:“这是要把我放在火上烤啊!”曹操至死也没有废献帝自立,所以说他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奸臣。

曹操不仅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还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你看他写的《观沧海》——“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真是文采飞扬啊!

正因为以上这些原因,所以曹操是我心中的偶像,他不是民间传说的奸雄,而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是我所崇拜的人!

我的偶像读后感作文篇10

要说起我的偶像,非梅子涵莫属。

梅子涵是一位儿童文学作家。他的作品独具一格,富有特色,让我敬佩。

梅子涵的文笔很亲切。在他的代表作《儿子哥们》中,他刻画出十分传神的细节,主人公曹迪民可笑、天真、傻傻的形象跃然纸上。梅子涵与曹迪民并不是父子关系,只是他们的交往像父子一样,又像哥们一样。所以,他亲切地称曹迪民为先生。梅子涵在文中是这么解释的:“我这么干,其实也不是为了要表示尊重他,一个小学生,即使尊重他,也不一定非要称他先生的,不称他先生同样可以尊重,如果一定要称先生才算是尊重,那么在小学里就到处都是先生了……我主要是感到叫这家伙先生挺有趣的!”

梅子涵的文笔很活泼。他很会观察,对于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有意义的、有意思的事情,会快速记录下来。在他的作品中,细节描写非常突出。例如,在《戴小桥全传》里有这么一段:“其实爸爸的头发根本就不是长不长的问题,而是本来就没有多少头发……每一次在马路上走路,只要风一吹,爸爸就肯定要赶紧用手按住头发,看样子,爸爸是很害怕风的。”

最让我崇拜的是梅子涵的啰嗦。说到这儿,你们可能会很惊奇。啰嗦,不是语文老师严厉打击的吗?别急,梅子涵的作品出众就出众在这儿。他的啰嗦总让人觉得“急”,但不会感到“烦”。他会在故事情节前啰哩啰嗦地长篇大论一大通,这里面大有文章。先吊吊读者的胃口,多啰嗦几句,让你越来越想知道这描写的是什么。可你越急,他啰嗦的越长,然后在你快被他的啰嗦弄晕时,他话锋一转,你马上就被故事吸引住了。当你读完后,回过头来一想,这啰嗦还挺有意思的,忍不住再读一遍。原来,啰嗦也会变得如此有魅力。这才是他的高明之处。大家不妨看看,他的作品像不像绕口令:“我之所以认识曹迪民,是因为我认识曹迪民的爸爸,曹迪民的爸爸认识我。我认识他的爸爸,结果我就认识他了,他也就认识我了。就像他的爸爸认识我,结果我的女儿梅思繁就认识他的爸爸了,他的爸爸也认识我的女儿梅思繁了。他爸爸跟我是大学同学。后来毕业了,我们成了大学老师。我们成了同一所大学的老师,我们就成了同一所大学的同事。”

梅子涵的作品这么富有特点,作为爱看书、爱写作的我,怎能不崇拜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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