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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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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便民服务是指以为民、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为人们提供充值话费、公用事业收费、行政事业收费、电子机票、火车票等各类便民服务,具有快捷、方便、安全等特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一、新来人员登记

  (一)居住区人员登记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将信息登记在四知四清四掌握台账上(四知四清四掌握台账上房东用碳素笔写,租户用铅笔写),并将新来人员录入流口平台。

  (二)商铺人员登记

  1、去警务室核查人员情况,如果合格,领取政审表

  2、填写员工政审表(需在户籍地村社区警务室签字盖章)

  3、将政审表交由警务室、社区领导核实

  4、交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复印件交社区,社区干部将信息登记在纸质版台账上。

  5、录入流口平台。

  二、办理居住证

  查看四知四清四掌握台账的人员是否登记完整,台账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一寸照片是否齐全。不齐的先补齐。

  办理范围:阿克苏市户籍以外的人员。

  办理程序:1、检查流口平台此人是否录入系统

  2、如果已经录入系统不满6个月,在系统中打印临时居住证,如果录入满6个月,直接在系统中申请。

  三、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

  1.办理条件:户口在本社区;对照文件规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阿克苏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办理程序:

  ①由户主带齐相关材料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②由社工站负责调查核实并张榜公布一周,对无异议的申请人,填写《阿克苏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民政部门审批。

  3.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家庭人员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4.重病的诊断证明原件其他相关证明。

  5.残疾人员带残疾证。

  四、申办老年优待证流程

  1.申请登记:凡户籍在本辖区的、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2.老年优待证:常住本市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 市、县(市、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3.提供材料:办理《优待证》需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由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

  4.办理流程: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登记→街道办民政办审核汇总→市老龄办发证。

  5.办理时限:月初申请登记,月末发证。

  6.换发证件:持有《优待证》绿卡的老年人,年满70周岁时,应及时向 原发证部门申请换领《优待证》红卡。

  五、申办高龄补贴流程

  1.申报条件:具有阿克 苏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享受高龄补贴待遇。

  2.提供材料:①户口本(含集体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8份;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8张;③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④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需出具常住社区(村)的证明。

  3.发放标准:80周岁的高龄老人,没人每月发放50元;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20元。

  4.申办程序:申请人可在年满80周岁前一个季度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社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阿克苏市高龄补贴申请表》、→社区入户核实→街道办事处核实后进行信息录入→市老龄办按季审批→自审批的次季度起按季实行现金化发放。

  六、残疾证办理流程

  凡户口在阿克苏市符合《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的残疾人。

  办理程序:①基本符合《残疾人评定标准》的残疾人, 带两寸免冠照5张,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残协提出申请,社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阿克苏市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②残疾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阿克苏市残联指定的阿克苏市人民医院、阿克苏康宁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确定,并加盖鉴定医院公章。③经指定医院鉴定确属残疾等级者,带户口簿、身份证、两寸免冠近照二张于到阿克苏市残联办理残疾人证。④手续完备、证件齐全者,由市残联统一办理残疾证。⑤残疾证办理后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并发放。

  七、新婚夫妇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提供材料: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新婚夫妇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夫妻结婚合影照片4张、有单位的居民由单位出具婚育证明、户籍不在本辖区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婚育证明等证件及材料。

  八、申请生育二孩需提交的材料

  ①夫妻双方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有单位的居民需要本单位出具证明,户籍地不在本市的户籍所在的县、县以上的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状况证明原件(一方户口需在本市)到社区申请办理。②流动人口二孩《计划生育服务证》在现居住社区开个 《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办。③开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要带齐的证件:

  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一寸冕冠照片两张到所居住地社区申请办理。

  申领程序:新婚夫妇携带上述材料到社区居委会开取介绍信,之后到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申请、审核、核发《计划生育服务证》,最后到市计生委盖章即可。

  办理特批再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未育夫妻双方携带户口本,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有单位的工作人员行政部门带来的《婚育状况证明》(夫妻双方再婚家庭带来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流动人口在女方户籍地办。

  九、落户证明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携带新生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居住地社区申请办理。

  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交的材料

  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终生只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户口本(女方户口需在本市)原件、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小孩一寸冕冠照片1张到所居住地社区申请办理。

  十一、办理《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需提交的材料

  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两个子女或者终生只收养两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户口本(女方户口需在本市)原件、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小孩一寸冕冠照片1张到所居住地社区申请办理。

  十二、办理准生证(一孩、二孩、特批)流程

  1.本市户籍只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位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没单位只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各二份,母子卡,结婚照(3张)

  2.外地户籍需原户籍地开据婚育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位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没单位只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各二份,母子卡,结婚照(3张)。

  3.特批再生育家庭,如双方离婚前各有一孩者可以特批三孩,如一方是再婚并有两孩、一方属初婚、也可以特批三孩。需要带的材料本市户籍只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位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没单位只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各四份,母子卡,结婚照(3张)

  十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一家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孩子的一寸照片一张,(户籍是本市户口)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女方户籍地办理,外地户口需在户籍本地办理独生子女证。

  十四、办理独生奖励金需提交的材料

  1.城镇居民需带单位下岗证、劳动解除合同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照片、退休证原件,一家人复印件各四份。(男方60岁、女方55岁均可办理)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是已办理独生女证孩子死亡或残疾家庭需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户口注销证明,残疾证,照片原件,复印件各四份(女方49岁以上)。

  十五、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养老参保条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必须是阿克苏市非农业户口。不符合条件的情况:①农业户口不能参保,②外地户口不能参保,③参加职工养老(包含五七工),新农保的人员不能参保。

  2.提供材料: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需准备:(所有材料一式四份)①身份证复印件四份,②户口本复印件四份。(注意:证件上需明确显示为非农业户口),③一寸彩色照片四张,贴在参保表的右上方,④本人名字所属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四份。(卡号需明确清晰,不清楚的由本人在卡下方抄列并签字确认),⑤对于符合政策规定享受代缴的低保、残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四份。(上面必须明确标有参保人姓名方可享受政策优惠),⑥以上证件可在一张纸上复印,如分开复印,银行卡必须和身份证印在同一页上。

  十六、临时救助办事流程

  参加阿克苏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按比例自付参保患者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一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参保人员在阿克苏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大病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经批准转往外市发生的医疗费,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出15%。

  1.居民医保大病救助保险办事流程

  需提供的资料:

  (1)出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2)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住院发票、出院证、费用总清单、结算单(以上手续需原件,医院盖章);

  (4)病历复印件(医院盖章);

  (5)医保开具的介绍信;

  (6)社区开具的证明信(注明领款人姓名、身份证号,与出险人关系);

  (7)交费发票复印件。

  十七、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3.劳动解除合同;

  4.低保户出示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5.残疾人出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十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事流程

  为方便广大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不违背《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城镇居民医保业务经办的部分流程进行简化,请各社区自2016年起按照此标准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新参保所需材料:①参保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未成年参保人还需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④困难人员另需提供《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18岁以上提供本地区学生证明可按学生缴费,否则按成年人收费。

  十九、未出生胎儿新参保

  1. 提交材料:①胎儿父母的户口本、准生证、B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合影照片一张(父母其中一方需为阿克苏市非农业户口)

  2.参保所需条件

  不再限制户口簿服务处所标记为农一师单位的人员参保,只要参保人为阿克苏市非农业户籍,且未参保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均可办理城镇居民医保。

  未成年人需提供就读证明的年龄界限放宽至18岁,即年满18岁的学生才需提供就读证明,未满18岁可直接按未成年人的标准收费。

  腹中胎儿新参保时只需提供其父母中户籍为阿克苏市非农户口一方的相关证件即可,不再强制要求双方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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